暮光之城~好書精選[悅讀推薦]博客來 金石堂 好冊
內容簡介
得獎資訊
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系列榮獲各界好評
《暮光之城》系列榮獲各界好評
紐約時報主編精選
出版人週刊年度最佳好書
亞馬遜網路書店:最近十年來最佳好書
榮登青少年雜誌的暢銷書排行榜
獲選美國圖書館協會的青少年十大最佳叢書之一
本書目前已經有超過20種語言的譯本
系列於美國銷售上看1000萬本!
蟬聯143週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排行榜!
一生一定要看─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!!!!
美國有個「羅琳第二」、34歲的家庭主婦史蒂芬妮.梅爾(Stephenie Meyer),以吸血鬼小說《暮光之城》系列出名,發跡史和《哈利波特》之母羅琳類似。
2005年的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第一集和2006年的第二集《新月》(New moon)雖然都已在美國創下一百六十萬本銷量,但2007年的第三集《蝕》(Eclipse)更賣到呱呱叫,該書首印100萬冊,上市第一天銷量超過15萬冊,並且取代風頭強勁的《哈利波特》第七集,成為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排行榜冠軍!而第四集《破曉》(Breaking Dawn)也已在2008年8月推出!以男主角愛德華觀點寫的《午夜陽光》(Midnight Sun)正在梅爾2009年的計畫中。
截至目前為止,該系列書籍在美國已銷售了約800萬冊,再加上第四集《破曉》熱賣,《暮光之城》系列4本書銷售上看1000萬本!僅在過去2007一年中就賣了400萬冊,版權轉授至30多個國家,先後有143個星期榮登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排行榜。2007年8月,《蝕》發行僅2周半,就把《哈利波特》七擠下榜首的位置。《暮光之城》系列不但連續好幾個月都是亞馬遜網路書店前10名,而且在Top10內就占了4個名額!至今也仍然是美國、英國,甚至德國等各個國家暢銷書排行榜上的常客。
貝拉從繁華的鳳凰城搬到偏僻且陰雨不斷的福克斯,她原本認為往後的日子會很無聊,但當她遇上神祕又迷人的愛德華之後,生活開始變得刺激有趣,心也深深地被吸引。
到目前為止,愛德華一家人身為吸血鬼的秘密,在福克斯是不為人知的,而如今,所有人都陷入險境,特別是貝拉──愛德華最摯愛的人。
他們之間濃烈的愛意,讓兩人就像在刀尖上行走,在慾望與危險間掙扎著求取平衡。
作者簡介
史蒂芬妮.梅爾 Stephenie Meyer
1973年出生於美國康乃迪克州,畢業於楊百翰大學(Brigham Young University),主修英國文學。她於1994年結婚走入家庭,但並沒有因此放棄寫作的興趣,2003年她開始構思吸血鬼浪漫愛情故事,並於2005年完成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。目前她與丈夫以及三個年幼的兒子住在亞歷桑納州鳳凰城。
史蒂芬妮的文筆渾然天成,首部長篇小說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,可說是青少年校園喜劇類型的YA小說經典作品,甫出版便立刻讓她躋身家喻戶曉的暢銷作家,「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」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,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「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」,她更被譽為「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」。
譯者簡介
瞿秀蕙
政大企研所畢業,曾任職多家外商公司擔任行銷工作,目前為兼職翻譯。譯有《聖院七王之戰》系列、《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-死亡殘像》等書。
閱讀讓想像飛翔,徹夜未眠閱讀一本有趣的好書更是生活一大樂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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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資料
- ISBN:9789571039640
- 叢書系列:奇炫館
- 規格:平裝 / 512頁 / 16k菊 / 14.8 x 21 x 2.56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初版
- 出版地: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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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連載
序
我從未真正想過我會如何面對死亡──雖然最後這幾個月,我的確有足夠的理由來思考這個問題──但就算我真的想過,也想像不到會是這般的情景。
我憋住呼吸、走過長廊,凝望獵人漆黑的雙眼,他愉悅的看著我……這的確是個挺好的死亡方法:在一個我愛的地方,與我愛的人同在,應該是值得的……
我知道如果我沒來福克斯,現在的我就無須面對死亡,但是,無論我有多害怕,我對這個決定永不後悔。當生命給你一個超乎預期的夢想時,就算即將死亡,也不應悲傷。
獵人給我一個友善的微笑,從容的向前──殺死我。
Chapter 1 初次見面
媽開車載我一路往機場奔去,車窗搖下後,此時的鳳凰城戶外約為攝氏二十四度,朗朗晴空萬里無雲。我穿上最心愛的衣服──白色網狀花紋的無袖襯衫──我用一種告別陽光的心態穿上它,隨身攜帶了一件羽絨大衣。
在華盛頓州西北方的奧林匹克半島,有一個名為福克斯的小鎮,一年四季幾乎永遠都是陰天,全美就屬這個奇怪的小鎮最常下雨,綿綿陰雨造成的陰鬱與無處可逃的灰暗,迫使母親帶著才幾個月大的我逃離那個小鎮。一直到我十四歲之前,每年夏天暑假,我都被迫要回到那裡待上一個月,十四歲那年我終於採取堅定立場,表明我的態度,因此過去三年的暑假,我父親──查理──改帶我到加州渡假兩週。
但我現在卻要到福克斯去──這是我做過最糟糕的事。我討厭福克斯,我愛鳳凰城,我愛鳳凰城的陽光及高溫,我愛這個充滿活力與無限可能的城市。
「貝拉──」母親對我說,她在我上飛機前說了不下上千次:「妳不用這樣做的。」
我和母親長得很像,但她是短髮而且臉上帶有笑紋。當我望著她單純天真的大眼睛時,不由得湧起一股心痛的感覺,我怎麼能離開我最心愛的母親──這個隨興、粗心的女人──而不留下來照顧她?
當然,她現在有了費爾,費爾會替她付帳單、填滿她的冰箱、幫車子加滿油,萬一她迷路也能聯絡費爾,但我還是……
「我想去。」我對她說謊。雖然我一向是個糟糕的說謊者,但最近我太常說這個謊話,最後連我自己都深信不疑。
「幫我問候查理。」她認命地說。
「我會的。」
「我很快就會再見到妳的。」她堅持:「只要妳想,隨時都可以回家,只要妳需要我,我一定會回到妳身邊。」
但我看得出來,她那承諾的眼神後面隱藏著犧牲的神情。「別替我擔心。」我安慰她:「那裏會很棒的。我愛妳,媽。」
她緊抱著我好一會兒,然後等我登上飛機,她才離開。
從鳳凰城到西雅圖的航程約四小時,接著要花一小時搭乘小飛機到安吉拉斯港,再經過一小時的車程才能到達福克斯。我並不討厭飛行,但和查理在車上共度的這一小時卻讓我有點擔心。
查理對這整件事的態度都相當友善,這麼多年來這是第一次,他似乎是真心歡迎我回去和他同住,他已經幫我到當地高中辦好註冊手續,也幫我弄了一部車。但和查理同住的確挺尷尬的,因為我們兩人都不能毫無顧忌地講電話,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在他面前自在地講電話。我知道他對我這個決定感到困惑,就像媽之前對我的感覺一樣,因此我必須在他面前隱藏起我對福克斯的厭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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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博客來,圖片來源:博客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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